嚴禁用公款送月餅、送節禮及購買香煙、高檔酒;
嚴禁用公款相互宴請;
嚴禁違規收受禮金禮券、有價證券、商業預付卡和各種支付憑證;
嚴禁用公款旅游和變相公款旅游;
嚴禁用公款參與高消費娛樂、健身活動;
嚴禁以各種名義濫發津貼、補貼、獎金和實物‘
嚴禁向下級機關、企事業單位等轉嫁、攤派、報銷各種費用;
嚴禁公車私用。